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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明道文物保护基金会信息披露制度
发布时间:2022/6/7 10:46:56 来源: 明道基金会

第一条  为增强本基金会工作的透明度,确保本基金会捐赠收入和资助项目的公正性、公开性、合法性,依据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布办法》和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章制度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 信息披露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原则,信息披露要及时、完整,确保披露信息真实。

第三条  信息披露的内容:

1基本信息(基金会简介、组织机构、领导致辞、会徽等,包括基金会名称、登记证号、宗旨、业务范围、类型、成立时间、原始基金数额、负责人、理事、监事、住所和联系方式等);

2、相关政策法规制度(章程、财务管理制度、证书印章管理制度等);

3、公益项目信息(包括项目名称、项目背景、实施时间、运行模式、联系人等);

4年度工作报告(含财务报告)、审计报告;

5 捐赠信息(包括捐赠时间、捐赠方、捐赠金额、捐赠用途);

6、资助信息(包括资助时间、资助项目、资助金额);

7、基金会动态等。

第四条  信息披露的形式:

1通过本基金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或资料汇编册公示;

2通过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公示;

3其他公示形式。

第五条  信息披露的原则:

1客观性;

2准确性;

3完整性;

4时效性;

5真实性;

6相关性(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);

7可比性(不同时期的对比);

8易理解性;

9保护信息相关人权益。

第六条  信息披露的时间:

1 固定信息按年度进行更新,每年更新或修改一次;

2变更信息按月度进行更新,每月更新或修改一次。

版权所有:山西省明道文物保护基金会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南路81号 邮编:030024